浙江“80后”女富豪吳英命懸一線。 昨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始二審吳英案,在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此次開庭,時隔一審已有兩年光景。 《第一財經(jīng)日報》記者在庭審現(xiàn)場看到,吳英身著黃色囚服,扎著馬尾,戴著一副眼鏡,年輕的臉龐顯得精神較好。 從2006年8月18日的一夜揚名到2007年2月10日公司解體,吳英的財富神話只有短短的180天。這180天的飛黃騰達是她借來的。 2009年12月18日,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一審判處吳英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2010年1月,吳英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這是她不多的機會了。令人意外的是,吳英當(dāng)庭認罪,首度認可東陽檢察院對她判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昨日二審法庭未當(dāng)庭作出宣判。
詐騙還是融資?
吳英的爸爸吳永正這兩天一直沉默少語,昨天還起了個大早。吳英是他的大女兒。 由于案情復(fù)雜,證據(jù)較多,庭審從早上9點開始,一直到下午3點半才結(jié)束。 檢方稱,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吳英以高額利息為誘餌,以投資、借款、資金周轉(zhuǎn)等為名,先后從林衛(wèi)平、楊衛(wèi)陵、楊衛(wèi)江等11人處非法集資人民幣77339.5萬元,用于償還本金、支付高額利息、購買房產(chǎn)、汽車及個人揮霍等,實際集資詐騙人民幣38426.5萬元。 庭審期間,吳英曾被多次詢問是什么學(xué)歷,只有中專文化的她都一一作答了。記者看到吳英手寫的一份長達幾十頁的《上訴材料》,吳英的字跡十分清秀,記憶力驚人,許多時間、地點、金額都回憶得十分翔實。 記者了解到,此次庭審,控辯雙方仍存有不少爭議,“比如錢的去向問題,證人證明了資金用于經(jīng)營,并沒有揮霍。”吳英的辯護律師、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wù)所律師張雁峰表示,所借資金大部分用于公司經(jīng)營活動,僅有少部分用于購買個人物品,因此不存在肆意揮霍。 控辯雙方在吳英是否采用詐騙手段上存有較大爭議?胤秸J為,吳英隱瞞了負債經(jīng)營的事實。張雁峰認為,吳英并未實施欺詐行為,也沒有虛構(gòu)借款用途!安]有法規(guī)要求借錢必須要曬家底,也沒有法規(guī)規(guī)定不能借錢開公司。”
爭議1.4億元去向
出生于1981年5月20日的東陽人吳英,一手創(chuàng)立本色集團。鼎盛時期,吳英購入東陽漢寧路百余個商鋪,旗下本色系公司達十余家。這些公司的注冊資金,多半是吳英集資而來。 而對于其中有1.4億元的資金“不翼而飛”,控辯雙方各執(zhí)一詞!吧衔缡欠ㄍフ{(diào)查階段,下午法庭辯論的時候在議這‘1.4億元’資金的去向,我們的觀點是,1.4億元的資金去向不明,這是檢察機關(guān)的責(zé)任,檢察院應(yīng)當(dāng)說清楚,否則屬于事實不清。”張雁峰說。 同時,張雁峰還質(zhì)疑,本色集團的許多財產(chǎn)被賤賣,評估單上的本色集團內(nèi)部貨物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比如,倉庫中的三合板評估價只有每張兩元錢,要知道,市場上根本沒有這么廉價的三合板材!” 記者了解到,由于司法機關(guān)只給吳英及本色集團出具了部分《查封、扣押財產(chǎn)清單》,這也是導(dǎo)致爭議的一個重要原因!芭馁u本色集團的車輛,一共有30多輛,分三組拍賣掉的,普通人根本就沒機會競價!眳怯勒硎荆惠v只開了5000公里的寶馬520車型,20多萬就隨便賣掉了。
認下非法吸存罪
張雁峰表示,此前與吳英溝通時,雙方仍然議定為其做無罪辯護。 意外的是,在下午的“法庭辯論”階段中,吳英表示認同東陽檢察院的起訴書,表示認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罪名。 “無罪就是無罪,為什么要認罪呢?”吳英的父親吳永正表示,她可能覺得免罪無望了,所以就當(dāng)庭認罪,痛快承認此前東陽市檢察院對她“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指控,而并非一審判的“集資詐騙罪”。 根據(jù)我國《刑法》規(guī)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存在一定的量刑差異,后者最高可判死刑。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最多判十年,集資詐騙罪最多可至死刑!鄙虾R業(yè)律師事務(wù)所合伙人吳冬分析說,現(xiàn)行法律,對“集資詐騙罪”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以及“民間借貸”的界定,刑法上沒有一個客觀的定罪標(biāo)準(zhǔn),這也導(dǎo)致不同的地區(qū),看上去一樣的案件,被判定的罪名可能不同。 “比如吳英案,也并不符合‘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罪名!眳嵌硎,像認定的其中一個標(biāo)準(zhǔn)是,“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30
戶以上的”,吳英只是和特定的一些“會頭”發(fā)生借貸關(guān)系,并不吻合這一條。 “應(yīng)該說,現(xiàn)有的法律存有模糊地帶,吳英案都不符合法律特征。”吳冬告訴記者。
檢舉貪官有功
為了立功免死,從2007年2月吳英被刑拘后,就曾檢舉其所行賄的多名官員。2009年12月一審被判死刑后,吳寫出其行賄的多名官員檢舉材料。 湖北荊門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李天貴和荊門市農(nóng)業(yè)銀行原副行長周亮就因此獲刑,2010年10月15日,中國農(nóng)業(yè)銀行麗水市燈塔支行原行長梁驊獲刑10年6個月。 “檢舉應(yīng)當(dāng)為立功,湖北省檢察院反貪局因此共深挖出22個涉及案件,一共查處了21件21人,其中廳級干部有2人,處級有5人。”張雁峰說,有一份湖北省檢察院的材料,表示“李天貴、周亮案件中,深挖窩案、串案在全省震動很大,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 吳英的命運顯然并不樂觀。在此之前的4月2日,非法集資達37億元的“興邦公司”特大集資詐騙案,在安徽省亳州市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主要涉案的16名人員,被分別被判處死刑、死緩、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更為相似的是浙江麗水“小姑娘”杜益敏案,2003年到2006年7月,杜益敏利用支付高額利息的方式,非法集資高達7億元。2009年1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杜益敏集資詐騙案作出終審宣判,駁回杜益敏的上訴請求,維持一審判決,判處死刑。 在吳英被關(guān)押的兩年之后,“草根金融”一向活躍的浙江,正在逐步明朗化,從小額貸款公司試行到浙江首次對“非法集資”進行清晰界定。她的故鄉(xiāng),在做更多全新的探索和嘗試。 不過,目前吳英只能等待浙江高院的宣判結(jié)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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