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承租公租房期間,參加搖號并簽訂經適房、兩限房購房合同的,公租房承租合同原則上隨即終止,租戶需搬出,也不再享受租金補貼;而若所在區(qū)公租房房源富余,可待經適房、兩限房竣工后再終止公租房承租合同。記者日前從市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中獲悉,市住保辦發(fā)布《關于石景山區(qū)申請配租公共租賃住房有關問題的批復》,對一些特殊情況給予了認定。
其中顯示,依據現行政策,已簽訂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購房合同的家庭不得參加公共租賃住房的搖號配租。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后,參加搖號并簽訂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購房合同的,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合同原則上應終止。若本區(qū)公租房房源富余時,可待上述家庭所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竣工后,再終止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合同。
對此,市住保辦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可購買的保障房分為兩種,一種是現房,被保障家庭簽訂合同后就可以安排入;另外一種則是期房,購房后需等一年左右的時間才能領鑰匙收房。目前全市多個區(qū)縣的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三房”輪候家庭都已經可以參與公租房搖號,海淀、石景山、朝陽等區(qū)已經有“三房”輪候家庭入住。為了保證供應,目前一些區(qū)域公租房出現了“房等人”的現象,因此可以視為公租房房源富余;希望區(qū)縣在房源富余時,繼續(xù)保留已簽訂購房合同家庭的公租房租賃合同。
這份“批復”還顯示,“三房”申請家庭在輪候期間因家庭住房、收入和資產等情況發(fā)生變化,需要對“三房”申請資格進行重新審核的,在審核完成前,對該申請家庭的公共租賃住房備案資格予以凍結,暫停搖號配租。經審核,仍符合“三房”申請資格的,繼續(xù)保留其公共租賃住房備案資格;不符合“三房”申請資格,但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資格的,終止“三房”備案資格,保留公共租賃住房備案資格,公共租賃住房備案編號及備案時間不變;不符合“三房”申請資格,也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資格的,終止其“三房”備案資格和公共租賃住房備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