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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險制度的各項準備工作正在加速推進
資料圖 | 針對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日前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該制度年內推出尚無具體的時間表。他強調說,這個制度究竟怎么做,目前尚面臨幾種方案的選擇,還在論證中。他進一步介紹說,去年年初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即已決定要搞這項制度,之所以目前還未出臺,主要是有些難點問題還要解決!坝行┑胤竭需要討論,認識清楚!彼f。
研究工作10年前啟動
所謂存款保險,系指存款類金融機構,按照所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向特定機構繳納一定保險金;當其發(fā)生支付危機、破產(chǎn)倒閉或者其他經(jīng)營危機時,由存款保險機構通過資金援助、賠償保險金等方式,保證其清償能力的一項制度。與發(fā)達國家金融安全網(wǎng)必備的三大支柱——中央銀行、監(jiān)管機構和存款保險機構相比,中國只有后者還尚未成立。 不僅如此,從橫向比較,銀行業(yè)盡管資產(chǎn)規(guī)模最為龐大,但在風險防范體系建設方面,亦落后于證券、保險這兩個領域。保險業(yè)和證券業(yè)已先后于2005年1月和2006年6月實施《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和《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保護辦法》,國有獨資的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亦已開始掛牌運營。 事實上,中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設想最早可以追溯到1993年,并在10年前真正啟動存款保險制度的研究。而作為一國存款保險制度基石的立法工作也于2003年啟動,并已形成《存款保險條例》的初稿。隨著中國銀行業(yè)近幾年的飛速發(fā)展,以及去年金融工作會議提出加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存款保險制度的各項準備工作也正加速推進。
基本框架已達成共識
據(jù)悉,目前有關方面已就存款保險制度的基本框架達成共識。如實行限額賠付原則;強制存款保險;實行與各機構風險相聯(lián)系的差別費率;投保機構按期繳納保費累積基金等等。但在存款保險的初期覆蓋對象,以及存款保險機構的定位等問題上,則仍存在一定分歧,認識需待統(tǒng)一。 周小川當日并未透露具體的難點所在,也并未對年內成立存款保險機構做出估計。只是強調,將于年內出臺有關存款保險制度。據(jù)悉,目前包括央行、銀監(jiān)會等監(jiān)管部門在內的存款保險制度起草小組正抓緊對有關方案進行調研、分析,以確保方案的盡快出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