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行動論價 谷歌將試行互聯網廣告收費新模式
    2007-03-23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訊 互聯網巨頭谷歌(Google)公司21日說,公司將試行一種新的互聯網廣告收費模式,即把收費價格基于網民是否作出實際購買行動,而不是僅以廣告點擊率考量。
  互聯網廣告業(yè)目前普遍實行“以點擊率論價”(Pay-per-click)方式,即廣告客戶根據網絡廣告的點擊量向網絡公司付費。這種方式缺陷明顯,容易滋生點擊欺詐行為。谷歌即將試行的“以行動論價”(Pay-per-action)方式則規(guī)定,網絡廣告有效性的考量標準是,消費者是否作出登記清單、咨詢賣家、購買等客戶列出的能確定消費者真正產生購買意向的行動。
  谷歌公司說,新方式旨在克服“以點擊率論價”的弊端,增加網絡廣告信譽度。據悉,新制度將首先向美國廣告客戶試行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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