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實行房改的省區(qū):三大因素助推房價暴漲
    2008-05-28    本報記者:潘瑩 劉宏鵬 賀占軍    來源:經(jīng)濟參考報

烏魯木齊市容。新華社記者 賀占軍 攝

  新疆是全國最后一個實行房改政策的省區(qū),2006年之前,多數(shù)地方仍沒有完全停止福利分房,一些地區(qū)和單位采用“集資”建房等方式實行變相福利分房。正是因為這種非市場化的供房機制長期存在,造成新疆房地產(chǎn)業(yè)起步晚,多年來發(fā)展一直較為緩慢。
  自治區(qū)統(tǒng)計局提供的數(shù)據(jù)顯示,從2001年至2005年,烏魯木齊市住宅平均銷售價格由1771元/平方米上漲為1925元/平方米,年均上漲2.1%,是近年來全國省會城市中房價漲幅最低的。
  自治區(qū)統(tǒng)計局投資處處長馮力說,從2006年開始,新疆基本停止福利分房,由于新疆機關、事業(yè)單位所占比重較大,這部分消費者的需求在房改政策到位后大量涌向市場,直接造成市場需求呈旺盛之勢。
  烏魯木齊市房產(chǎn)管理局拆遷辦行政辦公室主任夏文革說,近幾年來,隨著烏魯木齊城市建設發(fā)展進程加快,一些拆遷戶提出的征地補償費用也水漲船高。2003年,烏魯木齊一家房產(chǎn)商在征用市中心小十字路段100多戶居民房屋時,這些居民提出的補償標準為4000元/平方米,到2004年,又一家房產(chǎn)商在征用同樣地段其他40多戶居民房屋時,雙方談攏的補償標準是6000元/平方米,去年和今年更高。
  “烏魯木齊市中心地段這么高的補償標準相對來說在全國省會城市中都是排在前列的”,夏文革說,結果造成拆遷戶互相攀比,要價越來越高,近期,在烏魯木齊廣場地段,被一家開發(fā)商看中的土地上居民提出的征地補償費居然高達15000元/平方米,雙方正為此僵持不下。
  烏魯木齊一家著名房地產(chǎn)公司,近期在它的一個樓盤廣告中聲明:每月1日和16日,房價每平方米上漲10元。房地產(chǎn)商的炒作,讓烏魯木齊大街小巷充斥著房價不斷上漲的暗示。
  配合這種炒作,一些房地產(chǎn)商捂盤惜售、囤積房源,造成房子“供不應求”。烏魯木齊市房屋產(chǎn)權交易管理中心透露,去年1月至9月,烏魯木齊可預售的新建商品房是409余萬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長了267.2%,其中住宅占到345余萬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長303%,但實際銷售還不足可預售住宅的一半,僅為115余萬平方米。
  消費者“買漲不買落”的心理,被房地產(chǎn)商充分利用,導致非正常消費需求增多。“一些有能力的家庭,甚至為還在上小學的娃娃買了房子!
  實際上,烏魯木齊市房屋產(chǎn)權交易中心表示,市政府從去年開始加大商品住宅開發(fā)量,今年計劃建設各類住房600萬平方米,所以,烏魯木齊房源是充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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