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困難群眾居有其屋,江西省財政日前預撥20.6億元用于廉租房建設。其中,中央財政資金11億元,省財政配套資金5.9億元,地方國債配套資金3.7億元。 據(jù)介紹,2009年,江西實現(xiàn)了縣城人均住房6平方米以下和設區(qū)市中心城區(qū)7平方米以下低保家庭廉租住房應保盡保,保障對象達10.8萬戶。2010年,江西將新增廉租住房5.9萬套(包括新建、購買、改建、租賃等方式),新建經濟適用住房5000套,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總戶數(shù)將達到2.4萬戶。 江西省財政廳要求,各市、縣財政部門要加強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落實和籌措,各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扣除管理費用、風險準備金后要全部用于廉租住房保障,土地出讓凈收益10%要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設,不足部分要全部納入本級財政年度預算。 江西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是全省住房保障工作的重點,廉租房建設項目將享受省重點工程優(yōu)惠政策,對廉租房建設一律免收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經營性收費按低限減半征收;征地管理費緩交一年;新建住宅供配電工程建設費按低限減半征收,并可緩交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