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隨著人們經(jīng)濟條件的改善,購買汽車以車代步使很多人形成了共識。而購買了汽車后,為避免一旦出現(xiàn)意外,能夠有“保障”,除強制要求購車者購買的保險外,很多購買汽車者還要購買一些其他車險來進行補充。但由于很多購買汽車者對一些車險了解得不夠透徹,使自己因自以為是的錯誤行為,不是不能得到更大保障,就是因超額購買而讓自己白白浪費錢財。對于這些錯誤行為,如果購車者不能及時摒棄,肯定最終“受害”的還是自己,基于此,故筆者今提出來,以能讓購車后買車險者加以改正。那購買汽車者購買車險時究竟存在哪些錯誤行為呢?
錯誤行為一:為了節(jié)省保費不足額投保。
有一些購買汽車者,本來他的汽車實際價值是10萬元、20萬元或30萬元,但他們在為自己的汽車購買保險時,卻為了節(jié)省保險費,故意只購買一半,甚至更少,他們認為,給汽車購買這點保險也已經(jīng)足矣,甚至即使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給其進行解釋,他們?nèi)詴䦂猿肿约旱脑瓌t。其實,這些購買汽車者給自己的汽車不足額投保的行為是完全不正確的。給汽車購買保險就是為了一旦汽車出險,便會得到保障,但如果購買汽車者不能足額投保,從表面上看可能是省了一些保費。可是一旦出險,萬一發(fā)生事故造成車輛損毀,就不會得到保險公司的全額賠償,保險公司只能按比例賠付。雖說他們確實省了一些保費,但根本與保險公司所能賠付的金額無以抗衡,無法彌補出險后因沒有足額投保在保險公司賠付后剩余的損失。如此說來,對于購買汽車者購買汽車保險時一定要足額,自己的汽車價值是多少就應保多少,這樣一來,即使出險購買汽車者也不必擔心汽車造成的損失,因為會有保險公司去足額賠付,如此勢必也就使汽車購買者對自己汽車的“安全”沒有了后顧之憂。
錯誤行為二:為能得更大保障超額投保。
還有一些購買汽車者,明明自己購買的是低價位的汽車,汽車本身實際價格只值五六萬元,但他們在給自己的汽車投保時與那些不足額投保者正好相反,為了讓自己的汽車更“值錢”,希望一旦自己的汽車出險后,在保險公司能獲得高額的賠償,卻自作主張地把自己的汽車保額比例嚴重調(diào)高,超額進行投保,超額的部分達到一倍、兩倍,甚至三倍。并且還自以為是認為多花這些錢非常值。其實,這些購買汽車者給自己的汽車這種超額投保的行為同樣也是不正確的。在保險公司的保險條款中一般都會有這樣的規(guī)定,在給出險車輛定損時必須嚴格按照汽車出險時的實際損失確定。換一句話來說就是,如果車險購買者,他的汽車只價值5萬元,那即使出險,保險公司最高也就只能賠付5萬元,所賠付的金額一定不會超過汽車本身的價格。如此來說,對于購買汽車者如果購買汽車保險,最好按實際價格去投保,即使你投的再多,保額嚴重超“標”,那對于汽車一旦出險后,對想要多賠付沒有一點幫助,只能是因自己想要超額進行投保,而讓自己需要付出不必要的金錢代價。
錯誤行為三:同樣保險多家買重復投保。
有很多購買汽車者,在購買汽車保險時,他們會把汽車保險視同人壽(601628,股吧)保險一樣,為實現(xiàn)多保幾份能多得到賠款的愿望,同樣的保險在多家保險公司都會足額去購買。其實這些購買汽車并為自己的汽車購買保險者的行為也是完全錯誤的。對于財產(chǎn)保險的保險標的財產(chǎn),其保險金額科學而準確,入保的財產(chǎn)價值是多少便就是多少,不會隨意增加或減少。也就是說,如果購買車險的車主其汽車的實際價值是60萬元,如果他已經(jīng)在一家保險公司進行了60萬元的足額投保,那么當他的這輛汽車即使出現(xiàn)了險情全部損失,在需要保險公司賠償時最高的賠付也只能等于或小于60萬元。如果一家保險公司的賠付金額已經(jīng)滿足該車主的汽車的出險賠付補償,而他即使在另一家保險公司也同樣上有同類的汽車保險,因前一家保險公司的賠付金額已經(jīng)滿足該車主汽車的出險賠付補償,后面的這家保險公司便不再會對該車主有任何的賠付,即使再少的金額也不會賠付。所以說,對于購買汽車者,如果自己已經(jīng)在一家保險公司為自己的汽車進行了足額投保,就沒有必要再在另一家保險公司進行同類保險的投保了,也就是說,即使在一家保險公司已經(jīng)足額投保,在其他保險公司投保也就再沒有實際意義了,根本不會再獲得更多的賠付,只能是會讓自己白白浪費錢財。
錯誤行為四:隨意進行取舍沒保全險種。
在汽車保險的保險品種中,即包括有第三者責任險(包括交強險和商業(yè)三責險)、車輛損失險,又包括有全車盜搶險這三類主險,還包括有自燃損失險、劃痕險、車輛停駛險、不計免賠險、無過失責任險、車上責任險、玻璃單獨破碎險等一批附加險種,這些車險都各自有承擔的責任范圍,并且不可以相互替代。但有一些購買汽車者,在購買汽車險時,認為這個也可以不購買,那個也可以不購買,覺得這些險種所承保的范圍,自己不會遇到,在不加分析的情況下,便隨意去取舍。其實,這些購買汽車者,在購買車險時的這種行為是不太正確的。因為畢竟汽車無論在行駛的過程中,還是在停站的過程中都避免不了會有意外發(fā)生。 或是自燃、或是被劃傷、甚至被盜走,如果車主沒有購買這方面的汽車險,勢必一定遇到這類事件,也只能痛在心上,而不會得到賠付。所以鑒于此,筆者建議,購買汽車者,在購買汽車險時,需要周全考慮。既不能為了省錢而少保,也不能存有僥幸心理而對于一些車險不保,在購買車險時一定要分清孰重孰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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