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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6 作者:李永岳 來源:新浪-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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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關部門印發(fā)《關于做好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公布28個城市為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城市,有133個經(jīng)濟適應住房、棚戶區(qū)改造安置用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項目為申請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項目,貸款額度約493億元。 如果按平均數(shù)值來解讀,28個城市的平均貸款額度約17億元;133個項目,每個城市有約5個項目,每個項目取得的貸款指標約3.7億元;按每套60平米保障房價值18萬元計算,每個試點城市可供保障性住房約9500套。由此可以看出,此次28個試點城市的保障性住房供應還是很有限的。 保障性住房建設呼喊多年,但進展緩慢,主要是資金問題。2009年房價上漲過快的時候,有關政策規(guī)定是國家財政撥款一部分,地方政府扶持一部分,保障對象負擔一部分的做法。但是這三個環(huán)節(jié),除開國家撥款這一部分較好操作,另外兩個環(huán)節(jié)分分鐘有問題。保障對象能負擔它還是保障對象嗎?都說是中低收入群體了的。地方政府呢?大家都說手頭沒錢的,國家劃撥下來的,不挪用都算不錯了。可見,保障性房建設還是差錢的,因此也是不可操作的。 現(xiàn)在想到了使用公積金貸款建保障性住房這一招,但僅僅是試點,如果運作三、五年后貸款本金收不回,可能還要嘗試其它辦法,因此,等待保障性住房供應,還得多一點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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