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據“國稅總局相關人士”透露,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將提高為2500元或3000元。每次涉及個稅調整“透露”二字總是比正式公布要來的早,往往是民間議論紛紛之后,最終方案才會出來。
一方面,這說明個稅調整確實涉及千家萬戶,國家有關部門制定政策的同時也更多地在聽取民意;另一方面,不采取官方公開方案讓大家通過正當途徑討論和反映,而采用“透露”的方式,卻顯得有些底氣不足——是不是對于調整幅度,有關部門可能也在摸著石頭過河,并不能百分之百地依靠有效的統(tǒng)計數(shù)據來確定一個相對科學的數(shù)字?
個人所得稅是對自然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征收的一種稅。目前世界上已有14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開征了這一稅種,有近40多個國家以其為主體稅種。個人所得稅不僅成為許多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而且有利于調節(jié)個人收入分配,實現(xiàn)社會公平,發(fā)揮稅收對經濟的“自動穩(wěn)定器”功能。在國際社會享有“經濟內在調節(jié)器”和“社會減壓閥”的美譽。
隨著我國國民收入的穩(wěn)步提高,個人所得稅也越來越多地成為我國廣大老百姓關注的問題。在今年“兩會”期間,個稅調整方案也一直是與會代表和委員的討論熱點。
按照我國的法律程序,涉及個稅調整,財政部和國稅總局應該先對《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做進一步修改,然后上報國務院,修改方案通過后,再上報給全國人大常委會討論。
事實上,通過這些程序最終提交到人大常委會討論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內容也只會涉及起征點、稅率級次級距等,并不需要具體說明為什么會是這些數(shù)字。但要讓民眾理解并接受這一方案,則更需要說明數(shù)據是怎么出來的——為什么起征點不能調到有人大代表呼吁的5000元?為什么稅率級次級距如此分布?即使不是每次個稅調整都需要召開聽證會,但財政部和國稅總局作為政策的首要修改方,確實需要以一個科學嚴謹?shù)膽B(tài)度去說明各種修改數(shù)據的科學依據。
其次,在個稅調整完成了有科學依據的量化過程后,制度化也不可或缺。個人所得稅從1981年開始征收,一直到了2005年,才第一次將免征額由800元提高到1600元。而在這次提高起征點后不久便出現(xiàn)再次提高的呼聲,間隔僅三年的2008年便又調整了一次,成了現(xiàn)在的2000元,F(xiàn)在,恰好又是一個三年;仡欉@三年來針對個稅改革的歷次討論,每次都出現(xiàn)立法滯后于民意呼聲與社會發(fā)展的狀況。
一個年年都需要討論是否上調起征點的《個人所得稅修正案》,顯然不是一個成熟的制度化的法案。起征點到底提高到多少,無論是2500元或3000元,還是被今年“兩會”代表委員頻頻提到的5000元甚至8000元,都應當在進一步的修改中被考慮。
在個稅改革進程中,最終還是應該通過制度化,將個稅起征點和有關稅率級次級距與通脹水平、居民可支配收入等掛鉤,逐年按照相關數(shù)據換算、調整。
當然,個稅調整也遠非做一個公式就能一勞永逸了。在將來的調整中,是否采用以家庭為單位來征收,不同城市的起征點是否要有不同,這些問題都是需要進一步探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