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房地產市場最近幾年一直是社會各方共同關注的焦點,政府部門也多次出臺措施對該市場進行引導和調控,但實際效果卻始終不理想。追根求源,沒有選準目標是最大癥結。 從表面上看,我國房地產市場最大問題是住房價格上漲過快,其原因是投資和投機購買需求旺盛導致住房供不應求,其結果是大量社會民眾買不起房。針對這一問題,國家采取了諸如收縮房地產信貸、限制住房購買等政策措施。 實際上,投資和投機力量推動房價上漲導致民眾買不起房并非我國房地產市場最大的問題。因為在任何國家都不存在社會民眾必須自己買房這一規(guī)律,政府所要做的只是確保大家都有房子住,至于房子是自己買的還是向別人租的則無關緊要。 那么樓市最大的問題是什么呢?是住房的大量空置!房子是用來住人的,大量房子的空置,就意味著社會上有很大一批資源在以住房的形式被人無效占用和浪費。不錯,房子是能夠升值的,但實際上升值的只是它所占用的土地,房子本身無論是其外在建筑物還是其內在的各類家具,都會隨著時間的逐漸流失而不斷貶值。因此,空置的房子即使升值再多,于社會而言都是一種浪費,對此,國家必須進行限制和調節(jié)。 就整個社會而言,一個人擁有的住房再多,只要它們都能被人有效居住,那就沒關系。因為所有權和居住權是可以分離的。所有權是集中還是分散并不要緊,關鍵是房子要有人住,社會公眾居住權的充分滿足才是政府所要關心的。 我們現在采取的無論是限貸還是限購政策,其目的都在于通過抑制和減少住房的投資和投機需求,從而導致房價下降以讓剛需們都能買得起房。由于這種政策是不可能長期存續(xù)下去的,所以其最終效果也非常有限。 我們所要采取的應該是能夠長期執(zhí)行的政策。那么什么樣政策能夠使住房最大限度地體現其居住的功能呢?很簡單:對空置住房征收高額的稅收。 有人會問:有多套住房的人會不會通過把房子出租給別人的方式以達到避稅呢?回答是肯定會。但這并不讓人擔心,因為這恰恰是我們所希望看到的。不要說他把房子出租給別人住,就是免費讓別人住都可以。對空置住房征收高額稅收的目的就在于使所有住房都能被人有效居住。 商品房作為一種具有投資性能的特殊商品,政府過多干預其價格是有違市場經濟原則,不太合理的。政府確保的應該是:“居者”都能有屋可住,并非一定要自己擁有。為此,政府就需要從兩方面著力:一是大力進行保障性住房建設;一是通過征收高額稅收使各類商品房由空置狀態(tài)轉入使用狀態(tài)。一旦大量空置住房在外力作用下全面轉向租賃市場,那么,出租房屋供應量的增加必然會對房租水平有下拉作用,這顯然是有利于租房者的。 對空置住房征收高額稅收,除了可以解決當前數量龐大的空置住房的使用問題,減少社會資源的極大浪費外,還不會阻止投資者進行樓市投資,有資金實力的人照樣可以通過購買住房的方式以獲取財產性收入。 至于如何判定一套房子是空置還是有人在居住,雖然事關是否要征稅,于房屋所有人關系甚大,但這畢竟只是一個技術性問題。在此就不做展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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