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6月1日起,工商部門將對商場、超市、市場以及銷售門店提供、使用塑料購物袋的情況進行重點監(jiān)督檢查,對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的違法經營者,以及銷售未加貼(印)合格塑料購物袋產品標志的塑料購物袋的經營者,依法進行處罰。 記者3月31日從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了解到,各級工商機關還將從今年6月1日至8月1日,對生產、銷售塑料購物袋的經營者開展一次全面的集中清查行動,依法取締無合法證照的塑料袋生產企業(yè),重點查處生產非法塑料購物袋的小作坊、黑窩點,依法查處違法違規(guī)行為。 據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塑料購物袋是日常生活中的易耗品,在為消費者提供便利的同時,也造成了嚴重的能源資源浪費和環(huán)境污染。特別是超薄塑料購物袋容易破損,成為“白色污染”的主要來源。為此,國務院辦公廳下發(fā)通知要求,從今年6月1日起,禁止生產、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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