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修改法律打擊冒牌手表有新招
    2008-01-09    記者:劉國遠    來源:《人民日報》2008-01-09 第06版
  新華社日內瓦1月7日電 據瑞士媒體7日報道,瑞士相關部門已對瑞士專利保護法進行修改,新法規(guī)將擴大瑞士海關人員的執(zhí)法權限,使之可以沒收入境者攜帶或佩戴的任何冒牌手表。
  報道說,瑞士海關人員現在只有權沒收走私入境并用于銷售的冒牌手表,而從今年7月1日新法規(guī)生效之日起,瑞士海關人員將有權沒收在異地購買、用于個人佩戴的冒牌手表。但是佩戴冒牌手表的人不會受到起訴,因為難以證明他們是否屬于有意購買假表。
  據瑞士方面統(tǒng)計,仿造商品每年給瑞士造成約20億瑞士法郎(約合17.9億美元)的經濟損失,其中鐘表業(yè)的損失高達8億瑞士法郎(約合7.18億美元)。
  瑞士鐘表業(yè)聯(lián)合會對新法規(guī)的出臺表示歡迎。這個組織目前正與瑞士海關方面密切合作,并對海關人員進行培訓,以提高他們識別冒牌手表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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