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消費券發(fā)放到分享國企紅利
    2009-01-22    王福重    來源:上海證券報

  消費券,就是把正常財政支出的一部分轉化為居民的收入。對我們來說,撇開刺激消費,拉動經濟增長,還有更直接、更充分的理由發(fā)放消費券。目前零星出現的消費券只是一個開始,沿著這個思路繼續(xù)改進,創(chuàng)造出一種常規(guī)的富民的福利制度,才是國人真正期待的。

  消費券,國外早已有之,在中國還是新鮮事物,很稀罕。得感謝這場全球性金融危機,使得國人痛感出口拉動經濟的模式未必可靠,必須改弦易轍,經濟增長主要引擎應該是內需,特別是居民的消費需求。中國人口眾多,以內需拉動經濟不但可能,而且牢靠。于是,政府一系列旨在鼓勵消費的措施密集出臺,比如降低房地產交易費用、降低車輛購置稅、降低成品油價格、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購買農機補貼、家電下鄉(xiāng)補貼等。消費券就是在這個背景下,首先在成都等個別城市出臺的,其他地方的人們很是羨慕,內心也盼著本地政府出臺同樣的舉措。
  雖然民眾都盼望發(fā)放消費券,但是反對聲不絕于耳,有來自地方官員的,也有專家學者的,理由之一是,消費券不能刺激居民消費。
  確實,沒有證據表明,消費券能明顯影響一個國家的消費水平,因為弗里德曼等人的理論說得很清楚,決定人們消費的主要因素,不是消費券這樣的臨時性收入,而是永久性收入,即從長期看的平均收入。
  但是,以不能刺激消費就反對發(fā)放消費券,理由并不充分,而且有點急功近利了?纯聪M券的歷史,它本來就不是為拉動消費設立的,比如美國人的邊際消費傾向超過0.95,也就是說掙100塊至少花出去95塊,幾乎沒有儲蓄,根本用不著鼓勵消費,反而應該動員節(jié)約和儲蓄,可是美國的社會福利體系中,早就有類似于消費券的福利券。
  當然也有要刺激消費的,比如前幾年日本的消費券,眼下的臺灣地區(qū)的消費券,都有這個目的。但是,即使這樣,刺激消費也并不是發(fā)放消費券的唯一目的,提高人們對未來的信心,表明與民眾共度時艱的態(tài)度,恐怕至少跟刺激消費一樣重要。
  對我們來說,撇開刺激消費,拉動經濟增長,還有更直接、更充分的理由發(fā)放消費券。
  其一,中國政府財政集中了過大比例的國民總收入,對支出的監(jiān)督又不嚴格,地方政府經常有亂花錢的沖動,比如經濟刺激方案一出臺,各地官員“跑部錢進”的場景好不壯觀,就是明證。這其中的浪費肯定不在少數,與其如此,不如干脆把一部分錢直接發(fā)給老百姓。即便從刺激經濟的角度,它的效果,包括乘數效應,跟投資都是一樣的。這相當于政府給納稅人補貼,正如虧損的國有企業(yè)可以獲得財政補貼一樣。
  第二,雖然改革以來經濟增長迅速,出現了一個比較富裕的階層,部分地區(qū)的生活水平甚至可以匹敵發(fā)達國家,可是,至今在城鄉(xiāng)仍然有龐大的相對貧困的群體。發(fā)放消費券,作為政府的紅包,可以讓他們暫時渡過難關,比如至少可以過一個春節(jié)。
  消費券的意義不止于此,目前零星出現的消費券只是開始,沿著這個思路繼續(xù)改進,創(chuàng)造出一種常規(guī)的富民的福利制度,才是人們真正期待的。
  一個改進是形式上的,即從券到現金。消費券有地域和時間的限制,剝奪了受眾對自己擁有財富的自由支配權,并有不小的監(jiān)督成本。這雖然可以理解,如每個地方的政府,都希望自己的錢還能留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上,拉動本地消費和GDP,不愿為他人作嫁衣。但是,消費者有自己的偏好,由自己支配財產,才可以達到最優(yōu)的配置效果。
  在發(fā)放現金的情況下,肯定有一部分人將把一部分或者全部的錢用于儲蓄,應付將來的不確定性支出,特別是子女教育、醫(yī)療等,但這是受眾的一種自主選擇,雖然有悖政府的本意,但卻解除了消費者的后顧之憂,這個效果恐怕未必比刺激消費差。再說,今天的消費減少了,明天的消費還可能增加。
  另一個改進是消費券的對象選擇,即從部分人到所有人。有機構調查表明,今年春節(jié)前的市場遠沒有往年紅火,人們花錢謹慎了,因為所有人對未來的預期都惡化了,他們同樣盼著消費券。即使將來經濟好轉了,普遍發(fā)放仍然是最可取的方式,因為所有人都是納稅人,有同等的權利,而且只有普遍發(fā)放,才可以消除確認對象的高成本。
  說到底,消費券是把正常的財政支出的一部分轉化為居民的收入,這對我們慣有思維是一種重大改變,但是,我相信,中國的財政收入將隨著財政的規(guī)范化而逐步下降,當財政汲取國民收入的比重適當之后,再挪用財政收入發(fā)放類似的消費券,就會影響正常的財政支出。所以,從長遠看,還需要尋找居民福利的另外來源。
  好在這是現成的。中國財政的特色是,有一部分收入來自國有企業(yè),國企除了上交一般的稅收,還要上交紅利。雖然由于財政體制轉軌,國企已經有十幾年沒有上繳紅利了。但是,這個不正常的做法,已經開始改變。
  國企的紅利,是國有資本的收益,應該惠及全體人民,把國企的紅利平均分給全體老百姓,再自然合理不過。所以,國企的利潤,至少是其中的一部分,可以作為全體國民福利的經常來源。當然,這需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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